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勞動者會得到補償嗎?
文章來源:勞動法公眾號

案例實錄
張某是開發游戲軟件的工程師,在業界享有很高的聲譽。2020年1月,某網游公司找到張某,希望他能幫助公司開發一款新游戲,經過雙方協議,簽訂了勞動合同,游戲上市后合同終止。半年后,經過張某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游戲開發成功,而且市場反應很好,公司的收益得到了很大提高。由于張某的薪資待遇非常高,公司認為現在該款游戲市場穩定,張某的任務已經完成,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勞動者會得到補償嗎?
律師分析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因此,張某任務完成后,終止與某網游公司的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張某獲得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其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溫馨提示
有些工作具有階段性特征,用人單位為了優化資源配置,會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按照合同規定,任務完成后雙方的勞動關系終止。面對這種勞動合同,很多勞動者不清楚合同履行完成后是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事實上,為了維護勞動者權益,法律規定此類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可以根據工作期限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