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理州賓川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通知
發表時間:2009/2/16 11:22:57 瀏覽 9240 次
一、考核招聘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范圍:批準招聘的賓川縣教育系統賓川二中高中教師。
對象:1、報名參加考核招聘人員戶口或生源要求是:大理州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可不受戶口或生源地限制。
2、報名參加考核招聘人員學歷要求是:原國家重點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第一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參加第二、三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4、身體健康;5、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
根據縣編委核定我縣各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數,結合我縣事業發展和人才需求情況,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并報請州人事局批準,全縣擬考核招聘教育系統高中教師8名(見附表)。
三、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 2009年2月18日—2009年2月27日。
報名地點:賓川縣教育局。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09年畢業的學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和生源地(或戶口)證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張。
報名方式:原則上由畢業生本人到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攜帶報名所需資料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并提交《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學生證)、生源地或戶口證明復印件各2份。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抽調相關人員按報名條件及要求對報名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在進行學歷驗證時,應根據當年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四、考核招聘的方法、時間及地點
(一)考核招聘的方式
考核招聘工作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試講、實作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凡報名人數比招聘崗位數多1人及其以上的崗位要實行筆試、面試兩個程序,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
1、筆試:先由縣教育局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由縣教育局確定),再按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面試考核人員。
2、面試:由縣教育局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組進行面試(或實作)測評。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3、復測:如面試(或實作)被測評為不合格的考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在測評結束后10日內由本人寫出申請要求復測。復測由縣人事局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組進行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認定結果。
4、聘用:在面試(或實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考核測評的內容
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所報崗位有關的綜合知識、能力、水平等基本情況。
(三)考核測評的時間、地點
考核測評時間、地點:以賓川縣教育局所發考核測評通知為準。
五、體檢、簽訂聘用協議
1、體檢:由縣教育局組織擬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云人〔2005〕7號)進行體檢。
2、簽訂聘用協議:對考核、體檢合格的畢業生,經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組審核后,由縣教育局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由縣人事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事局備案。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人事部門不辦理相關手續。已簽訂聘用協議的畢業生不得再參加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考試。
考核、簽訂聘用協議工作在2008年3月25日前完成。
六、審批聘用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事局報州人事局辦理相關招聘手續,畢業生持賓川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出具的報到通知在規定的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2009年度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由用人單位和縣教育局進行考核,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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