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紅河州春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辦法
發表時間:2009/1/21 13:18:19 瀏覽 5943 次
提醒廣大考生,工作人員只對報名人員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進行審查,報名時不進行驗證。但對村委會干部、社區干部、農村鄉鎮代課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報考者須提供有效證明(詳情見附件)。報考者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綜合素質考試結束后,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原件(2009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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