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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河州環境保護局2015年下屬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表時間:2015/6/11 9:57:22    瀏覽 3207

      為進一步加強紅河州環保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服務能力,促進紅河州環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紅河州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紅人社發2014]333號)文件通知精神,依照《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紅河州環境保護局研究,決定紅河州環境監測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戶口不限。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紅河州環境保護局2015年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招考崗位詳見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

      (二)報名程序

      1、現場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須提供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符合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若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取消報名資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以及各相關證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五分彩色相片二張。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紅河州環境保護局二樓檔案室(蒙自市觀瀾路中段市三中對面)

      2.報名資格初審

      現場報名時就進行現場初審,對考生的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要求進行人工審核。

      3.年齡計算

      崗位要求的年齡以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28日,即1985年7月28日后出生的。

      (三)開考比例

      此次招聘設置1:3的開考比例,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的三倍,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四、準考證發放

      對報名考生進行初審后,在2015年7月29日電話通知考生,考生須在當天到紅河州環境保護局二樓檔案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

      此次考試分為專業理論知識考試(筆試)和專業素質考試(面試)。總分值為2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100分。

      六、專業理論知識考試

      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分100分,作答時間為120分鐘。此次專業理論知識考試內容為行業或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考試時間: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需帶身份證原件)。

      七、專業素質考試(面試)人員的確定

      專業理論知識(筆試)設置60分(含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人員。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足3人的,按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實際考生,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試人員。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電話通知參加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并發給準考證。

      八、專業素質考試(面試)

      專業素質考試內容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及招聘崗位的特性要求,結合環保工作實際,采取專業知識提問和實驗室基礎技能演示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專業素質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提問占50%,實際技能操作占50%。每個考生的專業知識提問的作答時間和實際技能操作時間各為30分鐘,共60分鐘。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應變能力、專業知識面以及專業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專業素質考試(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具體考試組織方式,請考生查閱隨同公布的《紅河州環境保護局2015年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考試實施方案》。

      考試時間:2015年7月31日上午10:0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九、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僅對參加專業素質考試的考生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政審)人選,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紅河州人才網上(www.hhzrc.cn)進行公示。

      (一)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專業理論知識考試成績(百分制)×40%+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百分制)×60%。

      (二)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負責組織考生填寫《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表》并統一帶隊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三)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考核(政審)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擬錄用公示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遞補

      (一)可進行遞補情況

      1.專業素質考試階段,電話通知考生前來領取準考證,考生如在2015年7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未來領取或明確考生明確不來參加專業素質考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階段,考生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核(政審)階段,考生考核(政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核(政審),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遞補原則

      每個崗位只進行一次遞補,若遞補人員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不再進行遞補。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考試、體檢、考核(政審)。

      十一、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二)報批材料:《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干部審批表》一式三份;《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

      (三)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將相關材料及檔案提至紅河州環境保護局。如在考核(政審)、公示等程序中出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并實行人事代理。

      十二、考生誠信管理

      為加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誠信管理,將對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建立誠信檔案,對具有以下行為并經查實的,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一)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

      (二)故意擾亂報名工作,浪費考試資源的。

      (三)違反考試紀律、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的。

      (四)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報考的。

      十三、紀律

      紅河州環境保護局的招聘工作始終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考過程公開、透明,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邀請州人大和政協參與監督。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州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十四、鄭重提示

      (一)簡章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相關培訓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

      十五、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六、本簡章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3—3856537

      紅河州環境保護局

      2015年6月9日

      點擊下載:紅河州環保局2015年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在線查閱:紅河州環境保護局2015年下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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