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教育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簡稱:“中心”)戶口托管的對象:凡是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并取得畢業資格,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畢業生,均可將戶口托管在我“中心”,托管時間三年。 二、2009年“中心”辦理戶口托管、檔案管理的時間: 1、戶口托管時間:2009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 2、檔案管理時間:全年辦理 三、為方便在昆本科院校畢業生辦理戶口托管、檔案管理,我“中心”將在5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到各本科院校辦理,各校具體辦理日期見學校的通知或我在我“中心”網站(www.yn111.net)查詢。 四、省內本科以下畢業生可將檔案存放我“中心”管理,具體辦理方法: 1、告知學校將檔案交(寄)我“中心”; 2、8月15日后到我“中心”核實檔案是否已到,并辦理相關托管手續。 五、辦理戶口托管應提供的材料: 1、《報到證》(省外院校畢業生或省內院校省外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或《登記 證》(省內院校省內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的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制作身份證的要求)一張; 4、“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如實填寫由我“中心”提供的《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戶口、檔案托管申請表》、《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戶口、檔案托管協議書》和《常住人口登記表》。 七、省外院校畢業生辦理戶口托管、檔案管理在7月1日后到我“中心”辦理報到手續后,具體辦理相關托管事宜。 八、收費標準:根據相關規定每人每年收取管理費50元。 九、辦理地點: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昆明市學府路2號省教育廳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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