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在無工作期間,發不發工資?工資由誰發?
文章來源:找法網

勞務派遣工在無工作期間,發不發工資?工資由誰發?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事件導讀】
項某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近期被他所在的用工單位告知不用再來上班了。之后,項某找到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公司再給他找一個單位,公司說現在沒有合適的,讓他回家等。然而,這一等就是好幾個月,項某也沒有任何收入,后來同事告訴他派遣公司應該給他發放工資,剛開始項某還不太相信,于是到當地勞動部門去咨詢,才知道這方面的規定。
【案件分析】
就本案情形而言,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是,被派遣勞動者在無派遣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是否應向勞動者支付報酬。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上述情形下,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因此,本案中,項某可以要求勞務派遣公司發放無業期間的工資。
【深入解讀】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被派遣勞動者在沒被派遣時的勞動報酬支付的數額、方式等約定在勞動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可向勞務派遣單位要求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法條鏈接】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