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組織面試、體檢、政審,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內容
(一)后勤服務崗1人,主要負責車輛保障等后勤服務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下述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中的任意一條:
1.零就業家庭人員,未婚人員(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員(含其配偶、子女)無穩定就業情況;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須為民政部門在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簡稱:4050人員),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
4.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失業時間以《就業創業證》記載的登記失業日期為計算起止時間。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身體健康,男女不限,工作能力適應崗位要求。
(四)后勤服務崗: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良好,能吃苦耐勞,具有A1駕駛證,有公務車輛保障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五)具有下列情況的不得報名參加:
1.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在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25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鳳凰路136號(聯系電話:0877-6100009);
3.報名材料包括:《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如有請提供)、殘疾證(如有請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職業資格證等材料掃描件。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由玉溪市就業局就業指導科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請報考者務必按照《公告》及職位要求應聘。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崗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全部進入面試環節,按面試成績擇優錄取。市政協辦公室全程參與面試監督。面試時間、地點具體以短信及電話進行告知。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按擬招聘人數安排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政審: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由擬聘用人員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六)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玉溪招聘網、“玉溪招聘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七)辦理審批錄用
到玉溪市就業局就業指導科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八)簽訂勞動合同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依法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實行1年1簽(含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除協議。協議期滿后,按照公益崗管理規定,解除協議合同。
五、薪酬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地點
(一)薪酬待遇:招聘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政策、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試用期工資不低于實際執行工資的80%,轉正工資視崗位性質確定,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含五險)。
(二)工作時間:參照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時間執行。
(三)工作地點: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棋陽路114號)。
六、委托招聘機構
由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進行,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全程參與。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招聘單位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點擊下載】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
政協玉溪市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