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屬城區學校空編空崗情況和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經楚雄市2015年城區教師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采取公開考調方式對市屬城區中小學、幼兒園缺崗教師進行適量補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調計劃 公開考調81人,其中:初中31人、小學36人、幼兒園14人。具體考調崗位詳見附件。 二、公開考調主要程序 1.發布公開考調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 3.筆試; 4.說課(或特長展示); 5.組織考察; 6.公示; 7.集中培訓。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符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心健康,綜合素養好,能勝任所報考崗位工作。 4.楚雄市市屬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或受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 1.報考城區初中教師崗位條件:持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現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限,現在楚雄市山、壩區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原則上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考崗位學科相符。所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相符的,任教現所教學科1年以上者,可按所學學科報考,也可按現所教學科報考。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英語教師崗位的,原則上初始學歷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 2.報考城區小學教師崗位條件: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現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限。現在楚雄市山、壩區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英語教師崗位的,原則上初始學歷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 3.報考城區幼兒園教師崗位條件:現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限,現在楚雄市山、壩區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2012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初始學歷必須是學前教育、幼兒教育、美術或音樂專業畢業。 四、獎勵性加分 1.服從學校安排到城區學校頂崗任教的鄉鎮中小學教師,經城區頂崗學校考核合格(出示學校考核證明),每學年加2分,累計最高不超過4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2.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省教育廳、州市教育局)和教育科研部門(中央教育科學研究院、省教科院、州市教科所)組織的學科教學競賽,獲獎的給予加分。按照國家級加8分、省級加7分、州級加6分,市級一等獎加5分、市級二等獎加4分、市級三等獎加3分,校級一等獎加2分、校級二等獎加1分。如獲多次、多項獎勵,以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累計加分,非上述種類的,不予加分。 3.在2013—2014學年的學業水平統測中,在同一區域同學科中,按個人所教學科統測成績等級,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其余等級不再加分(以市教科所核定為準)。 鄉鎮到城區學校頂崗任教教師,成績位于城區同學科平均分以上者加2分。第1、2項獎勵性加分累計計算,計入筆試成績。第3項獎勵性加分計入說課(或特長展示)成績。 五、公開考調組織實施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 報名地點:市教育局六樓大會議室各招考學校報名點。 報名有關要求: 1.城區考調學校。各城區公開考調學校安排人員于2015年7月20日8:00到市教育局六樓大會議室組織報名并認真審核,審核人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2.山壩區學校。山區空編學校批準參考人數一般不超過教師總數的20%。山壩區超編中小學有教師富余的學科,該學科所有教師全部報名參加2015年城區公開考調考試。 3.報考人員。報考教師按條件自主選擇報考學校和報考崗位,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所學校的1個崗位。 報名時提供由校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免冠一寸近照1張,獲獎證書、獎勵性加分第1、2項有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報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各城區公開考調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并于7月21日晚將報名匯總表及初審意見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2.資格復審。2015年7月22日市級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三)筆試安排 1.準考證領取 時間:2015年7月23日15:00—18:00; 地點:市教育局人事科。 2.筆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5年7月25日9:00—11:30; 地點:楚雄市鹿城小學文廟校區。 3.筆試范圍。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教學理論、教師專業標準等相關學科課程標準、教材教法和學科知識。 4.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部分崗位因報名不足等原因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批準后開考,考生筆試成績(不含獎勵性加分)需達60分及以上者方能進入說課環節。 (四)說課(或特長展示) 1.說課(或特長展示)時間及地點時間:2015年7月28日8:00;地點:楚雄市城區公開考調相關學校(具體地點及考務安排詳見《楚雄市2015年城區教師公開考調說課(或特長展示)公告》。 2.說課(或特長展示)組考方式說課(或特長展示)在市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城區相關考調學校聯合組織進行。考生實行代碼制,考生只向評委報告面試抽簽順序號,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況。評委統一由市領導小組根據學科抽選,每組評委7人,安排到相關學校擔任評委。各評委組現場命題,確定評分標準。 市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到相關學校指導監督。 說課(或特長展示)工作結束后,城區相關考調學校將說課(或特長展示)成績統計表上報市領導小組。參考教師的學業水平成績由市教科所負責提供。 3.說課(或特長展示)有關說明 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參加分學段、分學科的筆試和說課(或特長展示)。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的教師參加筆試和特長展示;其余學科教師參加筆試和說課。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參加筆試和特長展示。 4.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加上獎勵性加分第1、2項之和的總得分從高到低,以1:2比例進入說課(或特長展示)。筆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不受1:2比例限制,筆試成績60分(不含獎勵性加分)及以上者進入說課(或特長展示)。 (五)成績計算方法 1.公開考調考試分為筆試和說課(或特長展示)兩大部分。筆試滿分為100分,說課(或特長展示)滿分為100分。 2.總成績 =(筆試成績 + 獎勵性加分第1、2項之和)×40% +(說課或特長展示成績 + 獎勵性加分第3項)×60%。 3.說課(或特長展示)7個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5個評委的平均分,加獎勵性加分第3項,為考生說課(或特長展示)成績。 (六)組織考察 根據考調計劃及考生個人總成績,分學段、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同學段、同學科總成績分數相同的,說課(或特長展示)成績高者(不含獎勵性加分)優先考察。組織考察主要內容為: 1.師德師風、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等情況。 2.學科教育教學工作情況。 3.組織、管理、協調、合作能力及其他個人工作表現。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組根據考試成績及考察情況綜合擬定考調候選人,報市教育局黨委會研究后,在全市范圍內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調動手續。 (八)集中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六、有關要求 1.各學校要認真宣傳公開考調方案,確保每位教師知曉政策。 2.城區公開考調學校要成立本校工作領導小組,精心準備、嚴密組織,制定方案并報市領導小組審批后施行。 3.山壩區學校要按照本方案,積極動員廣大教師報名參考,促進教師有序流動。并嚴格審核報名條件、獎勵性加分信息。 4.城區各學校領導小組成員、評委庫評委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報名參加本校公開考調,不得參加此項工作。 5.嚴禁利用各種關系打招呼、說情,嚴禁出現教師與學校之間請吃與吃請等不良現象。 監督舉報電話(楚雄市紀檢監察室0878—3016182)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由楚雄市2015年城區教師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或公告。 附件:楚雄市2015年市屬城區學校考調教師專業及人數計劃表、報名表 楚雄市2015年城區教師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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