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普洱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2015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33名,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的畢業生;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戶籍生源,于2015年6月1日前遷入普洱市各縣(區)的,視為普洱市各縣(區)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2.非普洱市戶籍到普洱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學校集體戶的,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有普洱市戶籍限制的崗位。 3.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就學將戶籍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口或學校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的,視同普洱戶籍可報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的,不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有普洱市戶籍限制的崗位。 4.現仍在我市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和“特設崗位教師”四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戶籍視為所服務縣(區)戶籍,可報考所在縣(區)符合條件的和其他不受縣(區)戶籍限制的崗位;在報名時,報名表中“戶籍或生源地”一欄請選擇填報所服務縣(區)的名稱。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5年6月1日以前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在2014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生(含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 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8:00。 (一)崗位查詢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該簡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uershi.gov.cn) 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ers.gov.cn) (二)網絡報名、繳費流程 1.網絡報名的流程為:登錄云南人才網——選擇事業單位招聘——選擇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須上傳近期正規清晰免冠電子照片——初審——終審通過——網上交費。 2.網絡交費的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8日18:00。 3.網 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相關證件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 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審核權限市屬事業單位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區)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5.資格審核解釋權:市屬事業單位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縣(區)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三)學科專業目錄參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四)崗位調劑及裁減 1.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1:3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本崗位的開考,或協商考生本人同意調劑到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2.部分緊缺急需專業崗位,如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市屬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縣(區)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各縣(區)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3.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1:3開考比例無法調劑崗位的考生辦理退費,退費時間為筆試結束后,由系統自動退回原繳費的銀行卡;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五)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打印時間為:2015年7月8日9:00至開考前。 三、考試、資格審核、加分和計分辦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2.筆試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9:00至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市、縣(區)和鄉(鎮)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成績包含加分成績)。 (二)資格審核 1.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名者的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進行審核,否則不予審核通過。 2.報考市屬事業單位考生的資格審核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區)事業單位考生的資格審核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資格審核在面試前1至2周內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市屬事業單位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縣(區)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 4.資格審核時由于部分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致使部分崗位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結束后,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可以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面試 1.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面試可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結構化面試、專業知識考試和課堂教學等方式進行。 2.市屬事業單位的面試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區)事業單位的面試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擬定于2015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相關部門另行通知。 3.市屬事業單位面試方案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縣(區)面試方案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定,經縣(區)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加分政策和申請事項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后加5分。 2.申請事項 加分人員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和戶籍證明)復印件一份;報考普洱市屬事業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15年6月18日前按管理權限到普洱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填寫申請表格,報考各縣(區)事業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15年6月18日前到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寫申請表格,超過期限提交的視為無效;各縣(區)于2015年6月23日前將加分人員名單匯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計分辦法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X50% 面試成績X50% 各項成績保留兩位小數,不四舍五入;如果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 (六)報考費用 筆試的報考費用為50元,面試的報考費用為50元(云價收費〔2011〕15號)。 四、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市屬事業單位體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縣(區)體檢醫院為各縣(區)人民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考核 報 考市屬事業單位考生的考核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區)事業單位考生的考核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己说闹攸c是了解掌握考核 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考核通過。 (三)因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市屬事業單位在普洱黨建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縣(區)在各縣(區)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六、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一)參與資格審核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后續體檢和考核環節、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 (二)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 1.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2.因聯系不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簽名情況記錄。 七、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的學生。 (二)不同用人單位合并招聘多人崗位的,根據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選擇用人單位。 (三)參加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報考普洱市電站庫區管理局崗位的考生必須進行游泳技能測試: 1.游泳技能測試時間為2015年6月4日至7日,測試由普洱市水務局組織,測試合格者方能進行網絡報名參加筆試。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由考生自行向普洱市水務局聯系游泳技能測試的相關事宜,聯系電話0879—2123075。 (五)報考通曉少數民族語言崗位的考生必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 1.少數民族語言測試時間為2015年6月4日至7日,測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測試合格者方能進行網絡報名參加筆試。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由考生自行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少數民族語言測試的相關事宜。 (六)聯系電話 普洱市人社局0879—2129579 普洱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0879—2141632 思茅區人社局0879—2143266 寧洱縣人社局0879—3316289 墨江縣人社局0879—4239268 景東縣人社局0879—6220756 鎮沅縣人社局0879—5811219 景谷縣人社局0879—3017221 江城縣人社局0879—3721280 瀾滄縣人社局0879—7221240 西盟縣人社局0879—8345263 孟連縣人社局0879—8728638 (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組織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八、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時上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邀請市、縣(區)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進行監督。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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