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楚人社發〔2013〕16號)有關規定和《關于報送2015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方案的通知》的相關精神,經向州農業局請示,并報請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招聘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崗位,人員1人。 二、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 (1)分析化學、化學分析與檢驗、化學生物學、化學、土壤與農業化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等相關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2013年以來畢業尚未就業畢業生)。 2.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2日(9:00—11:30,14:00—17:00)。 2.報名地點:云南大學校本部澤清堂。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也可持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表等證件,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必須提供身份證及所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4.考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進行測試,采用面試(50分)和筆試(50分)相結合,總分1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 5.確定擬聘人員。根據考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對擬聘人員進行組織考察,體檢,于2015年8月底以前將招聘人員報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它事項 1.應聘人員須留下有效聯系電話,確保在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工作環節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系不上或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2.考生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過程,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五、聯系電話:0878-3133296,13908784986。 楚雄州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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