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洱市總工會關于加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意見的補充通知》精神,經縣總工會研究,決定招聘1名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聘用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熱心群眾工作,對職工有深厚感情,工作認真,責任心強,辦事公道,樂于為職工群眾說話辦事,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敢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善于表達職工利益訴求。 2.能熟練運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公司法》、《云南省企業工會條例》、《云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等法律法規,熟悉相關勞動工資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練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處理問題,具備一定的勞動工資理論水平。 3.了解當地各行業的工資水平和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熟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工資、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4.具有一定的指導和綜合協調能力,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協商談判藝術,能夠熟練地組織和處理工資集體協商、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工作的相關事宜。 5.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 6.熟悉電腦,能夠獨立完成工作中所涉及的電腦操作工作。 7.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證書、勞動仲裁員證書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瀾滄縣總工會根據需要于2015年4月28日—5月10日在瀾滄人才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初審。應聘人員按照報名流程及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瀾滄縣總工會招聘委員會根據招聘條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進入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三)成績公示。瀾滄縣總工會通過瀾滄縣人才信息網,于2015年5月下旬公布面試結果。公示內容包括擬聘對象姓名、性別和面試成績,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報名要求 應聘者提供個人簡歷及身份證、學歷證書、醫院體檢證明、住所證明、照片2張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應聘人員在瀾滄縣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10日。聯系人:趙志蘭,電話:7225981。 四、工資待遇 由省總工會每人每月給予1500元的補助,市總工會每人每月給予600元的補助,指導員所在縣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標準配套補助,以上收入包含五險。 瀾滄縣總工會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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