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事局職改辦、專技科,省直各部、委、辦、廳、局人事處、職改辦:
為進一步做好二OO八年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評聘總結工作,及時掌握我省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狀況,現將統計上報二OO八年企事業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情況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一)經批準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按《試行條例》、《實施意見》規定條件評聘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全省企事業單位按文件規定考核定職確定資格和聘任的大、中專畢業生;已在專業技術崗位尚未考核定職的大、中專畢業及其他在崗位上未評聘專業技術人員。
(三)企事業單位中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和聘任人員。
(四)非國有企業單位中按《試行條例》和《實施意見》評聘職稱,參加全國統一考核取得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集體、民營、民辦、個體、私營、“三資”企業,及各地人才服務機構管理的流動人員)。
二、統計內容
(一)分年度和年底匯總統計。年度統計(見表一、表二、表三共3頁)指二OO八年企事業單位當年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晉升情況;年底匯總統計(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共8頁)指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企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評聘情況。
(二)分單位性質統計。企業單位按表一、表四共3頁填報;事業單位按表二、表五共3頁填報;經費自收自支(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按表三、表六共3頁填報。
(三)非國有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按年底匯總表七共2頁填報。
三、統計分析報告
各州市、各部門在完成統計報表后,要同時寫出統計分析報告。報告應認真研究分析本地區、本部門專業技術隊伍的狀況,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性的意見或建議,各地州市分析報告還應包括當地簡要的人員、經濟狀況、企事業單位總人數,專業技術人員所占比重,當年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總人數及凈增人數等分析情況。
四、統計上報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統計中如有高一級資格低一級職務聘用(高職低聘)情況的,報表中只填相應資格數,這部分人員不計入聘用數。
(二)統計報表統計匯總后連同分析報告一并上報,上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1月15日。
(三)2008年專業技術人員統計工作統一使用《云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YPPMS4.0)軟件。如需該軟件的用戶可到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首頁“人事軟件”一欄下載,網址為:www.ynrs.gov.cn,該頁中還有軟件的使用幫助文檔和“YPPMS軟件常見問題解答”,請認真閱讀。軟件使用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主管人事部門聯系。您也可加入YPPMS使用交流平臺,QQ群號為:64603295,加入時請留真實單位和姓名。
(四)各州市、各部門應提高對這項工作的認識,認真組織實施,切實保證統計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實效性,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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