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文職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昆明戶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從事綜合部門輔助崗位工作,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方面服務的文職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從事執法或涉及絕密級事項工作。 本次招聘共2類職位78人。(詳見招聘簡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文職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機關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工資待遇參照現行機關工勤人員標準(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核定。 四、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昆明市戶口;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7年4月21日—1985年4月24日間出生人員);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 6.以下人員在具備基本條件2-5項,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受戶口限制: (1)取得英語六級證書及以上的; (2)取得緬語、泰語、越語小語種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的; (3)取得法醫或法醫學、化學分析與檢驗、新聞采編與制作、臨床醫學(適合男性)等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職位條件 (詳見招聘簡章)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報名無效。 報名地點:昆明市人力資源市場(昆明市民航路229號)。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崗位代碼、身份證號)。 ②報名時需提交《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文職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附后)一式兩份(自行下載并插入電子照片填寫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簽名蓋章),攜帶戶口本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英語等級證書等其它資質證書等。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③已就業的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原單位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并加蓋公章。 ④報名時還需遞交《官渡公安分局招聘文職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請考生自行下載并認真如實填寫。 ⑤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考者對自己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減該崗位計劃。 (二)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報考人員的文化知識掌握情況進行書面測試。 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范圍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部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于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昆明市人力資源市場領取。 筆試成績在昆明人才網、昆明就業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三)面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