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鎮沅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衛生系統增加招聘5名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現將補充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的學生),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專業學歷放寬至大學專科。但2015年2月28日以前經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一律不納入招聘范圍; (三)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備勝任工作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鎮沅縣信息網、鎮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鎮沅縣衛生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布公告。 (二)招聘時間安排 參加“云南省2015屆醫藥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洽談會昆明醫科大學專場雙選會”現場招聘。時間:2015年3月25日,地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聯系電話:0879-5814461。 (三)考試 1.筆試以畢業生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業成績”為準,擇優進入面試。 2.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監察、衛生局和用人單位共同參與,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思想認識水平、心理素質、思維和性格特點等。 (四)簽訂協議 確定擬聘用人選后,簽訂協議書。 (五)考核 畢業后,對擬聘用人選畢業生的學籍檔案進行查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意見等多方面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擬聘用人選經體檢、考核合格后,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普洱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員按國家政策享受在職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三、其他要求 (一)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二)就業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四)公示期滿后,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余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 附表: 2015年鎮沅縣事業單位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用人單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其它 | 備注 | 鎮沅縣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 | 5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臨床、針灸推拿、針灸推拿學、中醫學、中醫醫療、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衛生檢驗與檢疫、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醫學檢驗、醫學檢驗技術、婦幼保健醫學、婦幼衛生、口腔醫學、針灸推拿、中西醫結合、中醫臨床 | | 其中:縣醫院3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名,縣保健院1名。 | 鎮沅縣勐大鎮衛生院 | 1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中醫臨床 | | 3月13日招聘指標結余 | 合計 | 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