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是一支承擔消防監督執法和滅火、搶險救援任務的武裝力量。因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文秘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文秘人員1名,負責內勤工作,包括文件收發、攝影、攝像等。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新聞采編或文秘崗位的工作強度和節奏; 4、思維活躍,文字功底扎實,新聞敏感性強,善于溝通交流; 5、年齡:20-30周歲,戶口不限; 6、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7、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電腦操作。漢語言文學及新聞傳媒學專業者優先,有實踐工作經歷者優先; 8、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人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各流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1月8日。 2、報名網址 報名人員將簡歷投至郵箱lyqxfdd@163.com,區公安消防大隊審定后通知面試。 3、報名資料 面試時,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學校推薦就業表)、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筆試。 由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統一組織筆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文科綜合知識、時事政治、新聞專業知識、寫作等。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人員面試內容包括形象氣質、普通話、交流應變能力等,面試合格者參加體檢。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基本要求為: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按有關要求進行考察。 四、聘用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員攜帶身份證到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辦理報到手續。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薪酬待遇面議,并由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本公告由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5-2146026。15187504851。聯系人:李紅冬。 保山市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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