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將進入2015年度森林防火期,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祿豐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撲火專業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祿豐縣森林撲火專業隊員105名(一平浪林場撲火專業隊15人),聘用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合同期滿,考核優秀的續聘至2015年11月30日;一平浪林場撲火專業隊15人,聘用期限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招聘條件
男性,身高1.60米以上,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退伍人員優先,年齡在18—45周歲之間(2014年優秀的森林撲火專業隊隊員和退役軍人可放寬到48周歲),組織紀律性強,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和精神性疾病,能吃苦耐勞,熱愛森林防火工作,愛崗敬業,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小學以上文化。
三、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5日—12月30日。
報名地點:縣防火辦、各鄉(鎮)林業站,報名時需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學歷證復印件1份、農村合作醫療證或城鎮居民醫療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4張。
四、工資待遇情況
1、工資待遇:基礎工資1800元/月;工齡工資50元/年(從2013年算起);職務工資:班長100元/月、中隊長200元/月、隊長300元/月。
2、其它待遇:生活費500元/月/人(統一食宿);統一配備服裝;購買養老保險約630元/月/人(其中:單位繳納約450元,個人自繳約180元);購買失業保險約65元/月/人(其中:單位繳納約43元,個人自繳約22元); 購買工傷保險約11元/月/人(由單位全額繳納);購買意外傷害保險1份,500元/人(由單位全額繳納);購買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醫療保險1份(農村合作醫療上限60元/人,城鎮醫療保險上限120元/人,憑交費憑證核銷); 森林撲火專業隊員駐勤地點,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設駐地,就近安排。
五、相關要求
1、所有參加報名的人員必須由鄉(鎮)林業站登記審核,并由林業站專人負責到派出所及村委會進行政審(是否有吸毒史或者被公安機關處罰),政審合格方可參加體檢。
2、按報名的先后順序通過政審者與計劃招聘數進行體檢。若在體檢中有傳染性疾病、血壓過高的人員,不予聘用。
3、經政審體檢合格的人員,到縣防火辦統一進行面試,并集中進行一星期的封閉式培訓、演練,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4、在用人單位發出招聘事宜通知時期內,不能按時報名的即視為自動放棄應聘。應聘者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5、應聘者的各項表格必須真實填寫,不得缺項,不得涂改。如在政審、體檢過程中出現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聘用。招聘工作人員出現舞弊現象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6、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購買養老保險,試用期其他待遇相同,試用期滿后,購買養老保險。
咨詢電話:0878----4142119
祿豐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