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文山州食品藥品檢驗擬招聘碩士研究生1名,現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文山州食品藥品檢驗所是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主要承擔我州轄區內食品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食品藥品質量的技術監督檢驗工作,指導本轄區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管理機構業務技術工作,對轄區內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進行檢驗,協調解決技術疑難問題,培訓相關技術管理人員,開展食品藥品檢驗、食品藥品質量監測等科研工作。
二、招聘對象
(一)學歷、學位要求: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專業要求: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食品檢測與質量管理;食品檢驗;食品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營養及檢測;食品營養與檢測;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食品質量與安全。
三、基本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年齡為18~35周歲。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現役軍人;
2.2012年以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0日
(三)報名地點:文山州食藥監局人事教育科
聯 系 人:張宏斌、何枋芳 聯系電話:0876-2126367
(四)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身份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碩士學位證、《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校推薦或自薦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張。
2.報名人員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信息真實、準確,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并適時關注文山州人社網和食藥監網站招聘動態,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資格復審
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文山州人社網和食藥監局網站公示。
五、考試方式及內容
(一)考試方式: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面試內容
主要測試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經驗、性格、氣質、價值觀和應變能力等情況。
(三)面試分值設定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設置合格成績分數線,達到面試總成績60%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人員在該崗位的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核
(一)人選的確定
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面試成績并列(保留兩位小數的成績如相同,視為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按州內生源、州外生源、省內生源、省外生源確定,若仍無法確定人選的,須進行加試。
(二)體檢
考生到指定的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定執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院印章。
(三)考核
考核可采取審閱個人檔案、重點對擬聘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同時核實考生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七、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和食藥監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擬聘用人員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州人社局審批,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組織、監督與管理
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門、紀檢部門全程監督指導,招聘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九、紀律
招聘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州紀委,也可向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十、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文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州紀委監察局:0876-2133410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6-2122123
文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876-2126367
附件:文山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直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