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務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二〇一三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松華壩水庫管理處,隸屬昆明市水務局管理,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確保城市供水安全、持續、均衡、穩定,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負責水庫的防汛抗旱、水文測報,確保水庫上、下游及昆明市主城區的防洪安全;負責水庫水工設施安全運行監測,確保水利樞紐安全穩定運行;負責水庫水工建筑、輸水隧道及閘門啟閉等機電設施的維修養護;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地址:昆明市盤龍區龍泉街道辦事處上壩村。 昆明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站,隸屬昆明市水務局管理,為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在云南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站的指導下,對本地區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水電建設項目行使質量監督權;審核、批準本地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辦理手續;審查、確認水利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的項目劃分;確認水利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標準并核定工程外觀質量評定結論;對建設方、監理、施工單位的質檢、質保體系及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等實施監督檢查。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地址:昆明市環城北路284號。 昆明柴石灘地區水資源管理局,隸屬昆明市水務局管理,為全額拔款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水庫工程的維修養護職能。對水庫工程進行維護保養,負責制定工程、機電和金屬結構日常維修養護、更新改造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水政漁政監察職能。貫徹執行水政、漁政監察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庫區水事、漁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政漁政秩序。負責水情水質測報職能。開展水情分析、預警預報及水庫防洪抗旱處置;對雨、水情測報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開展水庫范圍內水質管理和水質檢驗、監測工作。承擔防汛抗洪應急職能:做好水庫防汛抗洪工作;編制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制定自動化管理等相關技術管理制度并對整個水庫工程進行技術管理、技術協調。機構規格為正縣級。地址:昆明市宜良縣北古城鎮大柴石灘村。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見附件一)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國民教育專科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地點: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呈貢行政中心1號樓521)聯系電話:65199835。 2、報名時間:2013 年 7 月 2 日至 7月 3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3、報名時所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各類專業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證件照2張(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2)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失業證等相關證明,在企業就職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承諾書;所有考生須簽訂公開招聘報考承諾書。 (3)《昆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二)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不能出具相關證書、材料,須向招聘單位簽訂書面承諾書,在辦理招聘手續前提供,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考生對自已提供的報考信息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考信息有不真實情況的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審查由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負責,報名同時即進行資格審查; 4、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并參加考試考核。不按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和參加考試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5、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使用標準化試卷,閉卷考試。范圍:時事政治(國情、省情、市情),《云南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實用教程》主編張昌山,云南大學出版社。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地點: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呈貢行政中心1號樓521)聯系電話:65199835。 3.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 60 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以所招聘的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和心理素質等方面內容。 3、面試的時間、地點、聯系人:另行通知;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 60 分。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由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紀委第十三紀工委:63163071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處:63192326 昆明市水務局人事處:65199835
附件一、招聘單位及職位條件.doc 附件二、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三、承諾書.doc
附: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1.未真實、準確地提供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或未準確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造成信息無法傳遞的,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知曉筆試成績、無法進行面試、體檢、考核或錄用等的相關后果。 2.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輕重,對違規人員分別予以取消本次考試或錄用資格并登記為考試作弊人員,不得再參加由我局主辦的招聘考試。 (2)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未在報名表中設置但已公示的相關標準及規定,考生若明知自身達不到條件卻執意報名,經查實本人達不到標準的,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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