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關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為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2013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簡稱《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2013年馬關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3年馬關縣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4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文山州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馬關政務網(www.ynmg.gov.cn)查詢。 二、招聘方式 2013年馬關縣事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不同崗位分別采用筆試或者面試方式進行。筆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由用人單位主管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筆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面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網絡報名時間: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3:00。網絡繳費時間: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3:00。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通過資格初審并已繳納費用的考生,請于2013年6月11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在線打印準考證。 (四)現場報名時間及繳費:2013年5月16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現場繳費。 (五)現場報名地點:馬關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四、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筆試時間及內容:筆試時間全州統一為2013年6月22日。考試地點、考場安排、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總分各100分。筆試復習教材《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指導用書(2013年版)》請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購買。 (二)面試時間、方式、內容及要素:面試時間、方式、內容及要素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考試結束后,由州人社局綜合確定全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最低控制線的考生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總成績的60%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面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為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考核和體檢。 五、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2013年馬關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實行網絡自動審核和網絡后臺人工審核相結合,計算機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 位報名條件。后臺人工審核只針對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的考生進行。面試崗位資格初審實行現場審核。 (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設置要求是否一致進行對比。若考生個人資格證明材料與現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文山人社網和馬關政務網上公布。 2、資格審核需提供的資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原件進行審核:本人學籍檔案、本人身份證(含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執業資格證、筆試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除畢業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學歷、學位查詢報告”。 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招聘計劃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或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者,視為自動棄權。 3、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4、資格復審地點:馬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由縣人社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確定人選 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筆試或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按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并列無法 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院印章,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對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對體檢和考核結果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馬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主管部門組織合并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選崗,按照合并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崗,確定具體的聘用崗位,選崗結束后,組織所有擬聘用人員填寫相關表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和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有異議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計劃未滿,需要補充招聘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重新組織招聘。 (四)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州人社局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全州,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為嚴肅考風考紀,在整個招聘工作中,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未盡事宜詳見《2013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監督電話:0876-7122342 咨詢電話:0876-7130538 面試咨詢電話:楊思霞(文工隊) 15126890198 竇維玲(電視臺) 15987699319
點擊下載查看:馬關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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