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全州事業單位編制和崗位需求情況,現將2010年全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州屬事業單位147人,楚雄市148人,雙柏縣41人,牟定縣27人,南華縣27人,姚安縣44人,大姚縣66人,永仁縣36人,元謀縣50人,武定縣50人,祿豐縣58人。
本次招考的具體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0年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簡章》,考生可通過楚雄州人事人才網(www.cxrs.gov.cn)查詢。也可到報名現場查詢。
二、招考條件
1、招考對象:
(1)2010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2)2008年、2009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大中專畢業生;
(3)根據工作需要,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2、報考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力,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報考州屬事業單位人員于2010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昆明理工大學楚雄應用技術學院(楚雄州工業學校)報名。報考各縣市事業單位人員于2010年7月17日到各縣市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名(詳見縣市公告)。
2、每個報考者原則上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要求畢業生出具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在校表現等有關證明。其中,2008年—2009年未就業的畢業生還須交驗《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無報到證的應交驗生源縣(市)人事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社會報考人員須出具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業務特長、工作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經招考單位資格審查和人事部門復審,符合報考的人員即可辦理報名手續,填寫《楚雄州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提交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和同意報考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3、根據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規定,考生報名時交納《公共基礎知識》報名考試費50元,需進行專業面試的交納專業考試(考核)費50元。
4、2008年、2009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未落實就業崗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報名時視同應屆畢業生,可報考“應屆”和“不限”的崗位。
5、招考范圍:州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州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緊缺急需專業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十縣市事業單位根據各縣市崗位需求和生源情況確定(詳見《2010年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簡章》)。
6、報考比例: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達到3:1才能開考,特殊緊缺崗位無法達到這一比例的,須經州人事局批準才能開考。報名工作結束,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考生,經批準,可另行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人事部門也可根據考生條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調整報考其他崗位。
四、考試
1、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考試)面試,每科總分為100分。
2、全州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由州人事局統一組織,縣市人事部門負責組織縣市招聘的報名、考試考務工作。州屬事業單位專業(考試)面試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事業單位專業(考試)面試由各縣市確定。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礎知識》占50%;專業面試占50%。折算成績之和為考生綜合成績。
4、《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州屬事業單位定于2010年8月13日進行,各縣市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8月14進行。報考州屬單位的考生須于8月10-12日到州人事局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市崗位的考生須于8月10-13日到各縣市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
5、專業(考試)面試時間及有關事項:州屬事業單位由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各縣市由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州屬事業單位須于8月20日前完成專業(考試)面試并將成績報送州人事局規劃調配科。
6、報考州屬事業單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州人事局于8月25日以前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楚雄州人事人才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