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澂江生態環境,加強環保隊伍建設,實現澂江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的協調發展。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考招聘澂江縣環境監測站、鄉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考招聘的崗位:澂江縣環境監測站4人;龍街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右所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海口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九村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陽宗鎮環境建設管理中心共計11人。
二、招考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招聘對象及專業需求
1、招考對象:屬云南省戶籍內的畢業生。
2、專業需求: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大氣科學、水文與資源工程;應用化學及法學專業(在玉溪市戶籍內的畢業生優先)。
3、具體招考專業及人數:環境工程專業招考招聘3人,環境科學專業招考招聘3人,應用化學招考招聘2人,大氣科學招考招聘3人,水文與資源工程招考招聘1人,法學專業招考招聘3人。
(二)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環保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身體健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要求為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
三、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筆試報名人數與專業計劃錄用數原則上需達到5:1方能開考。畢業生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加權重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招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根據總成績擇優錄用。
四、招考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符合招考條件人員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規定時限內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時間: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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