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傳統電話極限掀起網絡電話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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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4/12/30 瀏覽 1890 次 |
拖欠員工3000多元工資,公司卻以庫房丟失一臺價值1550元的冰柜為由,要求員工賠償冰柜,才能發放工資。最終,經過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的裁決,員工獲得39349元的賠償。 “長這么大,第一次進法院,第一次與別人對簿公堂。”12月20日,當事人賈靜霞見到記者時沒有喜悅,而是滿臉倦容。 她告訴記者,自己通過法院執行庭拿到現金支票時,真是感慨萬千,歷時半年多時間,經過兩次勞動仲裁開庭以及兩次法院開庭,才有了今天的結果。“不少曾經和我共事的同事都佩服我的勇氣”。 賈靜霞的這次糾紛,也促使這家企業與其他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且繳納了社會保險。 案例:辭職后不發工資 47歲的賈靜霞,家住五家渠碧水名苑小區,今年3月,她從五家渠的一家家電賣場辭職。辦完離職手續后,公司還欠她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份的績效工資,以及2014年2月份的全月工資。 讓她沒有想到的是,3月份,當她去領工資時,被告知一年前公司庫房丟失了一臺冰柜,價格是1550元。賈靜霞賠償這臺冰柜后,公司才能給她發拖欠的工資。 賈靜霞認為,作為賣場的銷售人員,自己平時只負責為客戶介紹產品,在客戶決定購買時為客戶開票,從來不進入庫房。而公司的庫房和物流都有專人負責,即便是丟了冰柜,應該負責的是庫管,而不是自己。 更讓賈靜霞不能理解的是,她與公司其他離職人員溝通之后才知道,因為員工難招,公司幾乎每次都以丟失物品為由,讓準備辭職的員工進行賠償。 “我并沒有弄丟冰柜,為什么還要承擔這莫名的費用?”賈靜霞與公司進行了溝通,但還是沒有拿到自己應得的3000多元工資。 維權:走上勞動仲裁之路 對于如何才能討回這拖欠的3000多元工資,賈靜霞求助過很多人,大家給出的建議都是走勞動仲裁。而當時去勞動仲裁需要證明,賈靜霞與公司是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但公司并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她自己舉證證明自己與這家公司是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賈靜霞用來舉證證明自己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一是公司給自己發工資的工資條;二是2012年公司給自己發的榮譽證書,以及有自己簽名的銷售小票。 5月份,她在第六師勞動仲裁進行了立案,要求公司賠償拖欠的工資、賠償自己節假日的加班費,以及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經過7月和8月勞動仲裁兩次開庭,8月15日,第六師勞動仲裁的結果是支持賈靜霞的賠償訴求。公司不服,又在9月1日進行上訴。經過兩次開庭,五家渠墾區法院最終判決:公司賠償拖欠的賈靜霞的工資、節假日加班費,以及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共計39349元。 □各方聲音 當事人賈靜霞:如果當時企業不節外生枝讓我賠償那1550元,利索地給我發放拖欠的3000多元工資,我也不會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把企業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節假日沒有發放加班工資的事情一并進行起訴。 對于我們這些普通打工者來說,企業只要給予我們足夠的尊重,不對我們進行無理的克扣,我們也不會與企業計較什么。 當然,通過這次勞動糾紛,我也明白了員工該如何進行維權,知道了哪些是我們員工應享的權利,企業應該怎樣給勞動者提供保障等問題。 不了解情況,不方便說 當事企業:記者與賈靜霞之前公司的鄒姓總經理進行了電話聯系。 對于此事,鄒姓總經理表示,他來公司時間不久,賈靜霞的事情是自己來公司之前發生的,自己并不了解詳細情況,也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所以不方便說什么。 這場糾紛對企業是警醒 受理法院:五家渠墾區法院相關負責人:這場勞動官司是這家公司今年惟一的一起法律糾紛,而且通過我們的走訪和調查了解,發現這家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繳納社保的情況已經存在多年。 根據《勞動法》,我們給該公司提出了司法建議,并說明了企業不為員工提供相應保障的利害關系。 此次賈靜霞與該公司的勞動糾紛,也讓該公司及時改正了自身存在的問題。目前該公司已經進行了整改,已經與多名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該公司得到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的第二天,已經將現金支票送到法院執行庭轉交給賈靜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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