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七成人職場“受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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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9/6 瀏覽 1478 次 |
無論是康有為的“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還是盧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體現了近代人對于平等的渴望與追求。但在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和智聯招聘對1.2萬多人的調查中顯示,在職場中有74%的人遭遇過就業歧視。在對111家企業的調查中,僅有11.2%的企業表示完全不在意應聘者的性別、學歷、地域等。
近九成企業存在歧視
在對111家企業的調查顯示,近90%的企業存在就業歧視。
其中,有25.9%的企業表示在工作性質無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比較在意應聘者的性別、年齡、相貌、地域等,有62.9%的企業選擇了一般在意,同時有11.2%的人表示完全不在意。
可見,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說,雖然沒把相貌、身高、年齡等作為硬性的招聘標準,但是在面試官心中它們卻還是一把揮之不去的尺子,也許在最后難以抉擇的時候,這把尺子就把一些人無情地PK掉了。
“企業對招聘人員的歧視是不會明說的,人力資源部門會很委婉地告訴面試者不適合企業的要求或者以其他原因來拒絕,這是一個相當隱性的問題。”今天上午,智聯招聘職業顧問郝健告訴記者。
七成多人表示:曾受歧視
“限北京戶口”、“限男性”這樣的詞語經常見諸各種各樣的招聘廣告中,讓一些“限外”的人望而卻步。在央視與智聯招聘的調查中,“你是否遇到過就業歧視”一項,有74%的人表示遭遇過就業歧視。
性別歧視調查顯示,在對應聘者的調查中,性別歧視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達到了29%。在調查中,認為“沒有感覺到,求職很順利”的女性只有5.59%;認為“女性必須比男性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的卻有28.90%;也有12.35%的調查參與者肯定“女性有自身的優勢,在求職中具備有利的一面”。
地域歧視在就業者看來,地域歧視是僅次于性別歧視的第二大歧視,有25%的大學生表示在求職過程中受到過地域歧視。專家分析這主要是“戶口所在地”給就業者帶來的苦惱。
相貌歧視除了一些對形體與相貌有特殊要求的企業把身高、相貌要求白紙黑字地寫在招聘啟事里以外,很多企業也把此作為一個潛在標準,這就使很多相貌平平的人才因此而失去了一次大好的機會。
“求職者在求職的時候要盡量保持好的精神狀態和自信,多培養自己的愛好和氣質,爭取不要因為這方面的原因喪失就業機會。”智聯招聘職業顧問郝健表示,面對由于相貌受到就業歧視的問題,很難想出更好的辦法。
專家意見
呼吁法規健全
智聯招聘職業顧問郝健表示,求職者因年齡、相貌、性別等原因被拒之門外,對其心理上造成的損傷是無法愈合的,甚至會導致一些求職者的畸形心態。
他表示,國家應該加大對于就業歧視的法律法規建設,并大力宣傳相關法規,使求職者能夠擁有保護自己的武器,改變自己在求職過程中的弱者地位,維護自己的權利。“但許多就業歧視都是隱性的,所以需要相關部門如勞動保障部門,應以憲法、法律和國務院行政法規關于勞動就業方面的規定,制定出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的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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