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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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8/25 瀏覽 1847 次 |
●到“十一五”末全市參保人數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
●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精神,保障城鎮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日前市政府出臺實施《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實施意見》,對本市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等問題作出規定。《實施意見》的出臺是繼1998年后,本市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對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養老保險機制,維護社會公平具有重大意義。
充分認識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貫徹《決定》精神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對于加快我市實施“三步走”戰略、全面推進濱海新區建設,建立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決定》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明確了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決定》,深刻領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按照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平穩過渡的總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要緊緊圍繞建立長效機制,以擴大覆蓋范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改革計發辦法、建立企業年金為重點,密切配合,抓住濱海新區加快開發開放的歷史性機遇,乘勢而上,積極穩妥地全面推進我市養老保險工作。
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到“十一五”末
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委局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市政府將繼續實行社會保險考核制度,對各區縣政府、各委局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要把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作為擴面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政府下達的擴面考核指標完成。力爭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面覆蓋。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做好參保服務工作
《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按照市政府社會保險登記和征繳的有關規定,加強參保登記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五局聯網”信息平臺,實現新注冊單位與工商、稅務登記對接。原以“打捆”方式辦理登記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實行“解捆分戶”,各法人單位應分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參加養老保險。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加強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介機構的工作協調。建立用工及勞動合同鑒證信息通道,實時掌握新增就業人員的動態,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為依托,將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延伸到社區。各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基本養老保險服務點,負責辦理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等工作。
進一步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認真貫徹《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津政發〔2006〕3號),為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摸清參保資源。各區縣、各委局要按屬地化原則,根據我市經濟普查基礎數據信息,逐戶、逐項排查,摸清參保情況,將應保未保人員納入參保資源庫,使擴面工作有的放矢。
加大綜合執法力度,開展全市監督檢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專門稽查,確保基金應收盡收。要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和市政府有關規定,依法對拒絕參保繳費、隱報參保人數,瞞報繳費基數的單位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處罰,并在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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